【第一章】 導論 全人的緩和照顧 緩和照顧是指當治療無效時,使個體在生命最後階段盡量保持舒適的過程。當我們決定提供這類照顧給病人時,我們必須像關心他們的醫療照顧那樣,去關心他們的心理與靈性需求。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應該照顧他們的醫療需求或社會需求,或者我們是否應該照顧他們的心理需求和靈性需求,以上的事項我們都必須關心。未來二十年,死於非傳染性疾病的人數可能持續增加,因此對高品質的緩和照顧需求也將增加。
對絕症病患提供緩和照顧的努力,迄今為止主要來自醫療照顧的領域。隨著藥物處理的日新月異,疼痛控制已經有所改善,其他症狀的負面效應也隨之遞減。但是要如何從心理或靈性觀點來幫助病人,這方面的進展就相對遲緩多了。不過這並不表示沒有人嘗試在這個領域投入心力,因為晚近確實有若干學者討論到緩和照顧的心理靈性層面:衛斯曼(Weisman,1972)關於善終的觀念、史奈德曼(Shneidman,1973)對於病人的情緒照顧與人性照顧的想法,以及史密斯和馬赫爾(D. C. Smith & Maher,1993)有關健康死亡的概念,都是典型的例子。儘管提供臨終病人諮商的論文與書籍並不多見,但也不是毫無建樹,而專業領域中相關的工作坊與討論會也是鳳毛麟角。如果我們要提供完整的緩和照顧,那麼針對這些領域加以努力是絕對需要的。
死亡的意義 本書陳述的乃是全人的(holistic)模式,認為每個人都是統整的全人。生理、社會、心理與靈性的關懷彼此交互影響,不應被當成是分離的部分來對待。科際合作的(interdisciplinary)助人模式雖然觸及臨終病患的各個層面,但是卻往往把每一個部分看成是分立的個體。包括護士與醫生在內的所有專業人員,都應該在醫療需求之外,關心病人的社會、心理與靈性需求,並且對處理這類問題具備一定程度的能力。
當我們為臨終病人進行諮商時,重點是要幫助他們邁向平靜的死亡。蘇格拉底(Plato,1952)就曾對平靜死亡提供了一個最細緻的描述。他倡議說,對於一位哲學家而言,死亡本身不可能是可怕的,因為哲學家乃深思熟慮的智者,對死亡也已特別認真思索過。如果你一生都在為死亡做準備,那麼當死亡降臨時,你就不可能為它困擾。依據蘇格拉底的說法,平靜不是來自藥物或否認,而是來自對死亡意義的探索。
在照顧臨終病人的過程中,我們對焦慮、憂鬱、憤怒及恐懼的排除,要像我們對疼痛的免除一樣的重視。如果死亡準備是經由深思熟慮的生活來完成,那麼我們就必須把重點放在對死亡意義的覺察上。選擇陪伴臨終病人的專業人員必須捫心自問以下的問題:在促使病人活得有深度,以及對死亡保持覺察方面,我能做些什麼?我要怎樣才能促使病人寧靜平和的邁向死亡?如果我們能找到以上問題的答案,那麼我們就能夠在安寧照顧的方案中,提供比較有效能的緩和照顧。
死亡的意義沒有標準答案。不同文化、宗教與哲學信念的人,對於死亡的看法就會不同。當諮商師為臨終病人提供心理與靈性的協助時,必須要能對這些差異有所覺察。我們必須瞭解每個人的存在都是獨特的,而且我們所提供的協助要能符應案主的世界觀以及生死觀。
臨終病人的醫療照顧涉及診斷與處置,而心理靈性的照顧則涉及瞭解與促發(facilitation)。醫療處置的導向是身體的照顧,而心理靈性照顧的焦點則是成長與轉化。後者所關懷的是個人內在的療癒力量,它透過關愛、慈悲、寬恕與連結來表現。在全人的取向中,醫療照顧與心理靈性照顧必須加以整合。
得到療癒並不表示不會死去。人們面臨死亡的危機,提供了當事人最後的療癒機會。當人們體驗到個人乃大有實在(a greater unity)的一部分,以及塵世個人的死亡並非生命的終點時,死亡的療癒便隨之誕生,這種體認代表著一種從個體關懷到集體共命經驗的轉化。真正的安寧照顧必須要能促使臨終病人的旅程,朝向這個轉化的階段發展。得到療癒意味著當事人已經體驗到了轉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