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工坊 2024/04/03~08/28 Irene Freeden & Meg Harris Williams【後克萊恩學派理論、臨床及討論26講】zoom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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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延伸閱讀:
*《同志伴侶諮商》

*《與愛對話》

《衣櫃裡的親密關係︰台灣同志伴侶關係研究》

Studies on Gay & Lesbian Couple Relationships in Taiwan
 
作者:謝文宜
書系:Master 035
定價:320 元
頁數:296 頁
出版日期:2009 年 04 月 14 日
ISBN:9789866782558
 
 
【導論】

一、走出性別的框

過去長期以來,自己在教學、研究與諮商實務工作經驗中,較著重於異性戀伴侶承諾方面的議題,關心著一對對的男女如何發展戀情,並能夠經營一段長久的親密關係。在2003年的一個午後,筆者偶然與一位男同志學生聊起自己的研究工作,突然間冒出一個想法:從事異性戀伴侶親密關係發展研究與輔導工作多年,我們是否有關心過非異性戀伴侶親密關係的經營與發展是如何呢?究竟這些伴侶們是如何共創並經營他們的關係呢?於是筆者開始想到:在坊間我們很容易看到有關於異性戀伴侶關係經營的書籍,談論著男、女大不同,教導異性戀夫妻如何溝通的技巧、親密關係經營的祕訣。但是,在邁向二十一世紀的台灣社會,卻沒有任何專門的文章或書籍是關於非異性戀伴侶該如何經營一個美好的親密關係。那麼,我們何不來做這樣的研究?頓時之間生命就燃起了新的火花與熱情,而進入同志伴侶研究的領域,直到現今。

在這段時間裡,國內有關非異性戀伴侶親密關係的社會政策產生巨大的變化,包括2004年起《社會福利政策綱領》與《家庭暴力防治法》2的擬定,開始朝向多元價值並存的家庭型態。此一擴大法律中性別概念並納入性傾向的修訂,嘗試去鬆綁一男一女「生理性別」(sex)3配對的婚姻形式,以本質論式的伴侶關係作為家庭建立必要條件的界線劃分,彰顯出台灣社會多元價值並存的家庭型態(內政部社會司,2004),已逐漸脫離過去一夫一妻標準家庭的單一模式,婚姻、家庭邊界與親職關係的成員界定,不再立基於血緣的必然關係,進而朝向文化與社會建構論的觀點,著重「社會性別」(gender),即後天、社會文化所形塑的性別差異(張晉芬、林芳玫,2003),甚至走向劉安真、程小蘋和劉淑慧(2002)所謂的「非僵化、固定的、且具有高度多樣化與流動性」的性別角色扮演。而其所呈現出來的性別角色,可能是根據社會價值觀所扮演的角色(D'Ercole, 1996),亦可能是兩個人關係經營中所建構、展現出來的關係經驗(Goldner, 1991),或是以情感的表達來作為區分標準(Bepko & Johnson, 2000)。關注不同性傾向與非異性戀婚姻關係,成為目前婚姻與家庭研究及諮商輔導工作新興的關注焦點。然而,反觀國內學術領域既有的調查研究,長期以來,對於伴侶關係組成與家庭建立的研究討論,多傾向以異性戀伴侶或夫妻為主,忽略了非異性戀家庭的組成,呈顯出學術研究與家庭政策斷裂的現象。

面對突破生理性別卅社會性別、性卅性別認同之間必然連結,逐漸邁向多元婚姻與家庭型態的台灣社會而言,筆者不禁會想:過去國內有關同志的研究似乎多著重於同志身分認同、父母與伴侶關係經營的社會處境(例如:畢恆達,2003;劉安真等人,2002),強調社會的污名化與關係經營的痛苦與掙扎,忽略了關係經營中美好的一面,以及他們究竟是如何經營一個美好的伴侶關係?伴侶關係的經營如果僅有悲情的一面,背負著那麼多的壓力與痛苦,且又被社會所壓抑、禁止、否定的,那麼為什麼還是有許許多多的同志朋友,不斷地想進入這樣的愛情世界呢?而此一愛情生活所呈現出來的姿態,又如何得以作為一種生活的選擇?因此,筆者嘗試著從異性戀婚姻關係的建立,進而跨越性傾向的藩籬,將過去異性戀親密關係的討論經驗與學習延伸至同志伴侶關係經營,重新出發。

此研究一方面為補充國內學術研究的不足;二方面,也希望提供諮商實務工作人員對同志伴侶之情感關係有更多的認識;三方面,亦可作為未來相關研究理論概覽(overview)的參考依據,持續積累本土經驗性研究資料。筆者嘗試以漸進式二階段的研究計畫,對同志情愛交往互動歷程意涵,以及男男、女女親密關係的影響層面,結合質化深入訪談與量化問卷調查。在第一階段的研究設計中,有鑑於親密關係的建立,是由伴侶雙方共同組成,不會完全獨立於另外一半。為避免單就一方、個人自陳式的理解伴侶關係的經營,忽略了雙方的互動;因此,透過質化深入訪談(in-depth interview)的方式,給予關係中的伴侶雙方同等的發聲機會,以便瞭解伴侶雙方對於關係經營的主觀詮釋與意義,蒐集並分析國內同志伴侶的相識、相知、相戀到彼此承諾互許終身的動態歷程及其意涵。第二階段則進一步歸納整理訪談資料,作為發展同志伴侶關係量化研究的基礎,進行問卷調查,試圖發展出屬於本土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的維持與承諾之歷程。故而,在本書的撰寫與編排中,筆者除了從研究方法的反省以及同志關係經營的認識與再思考作進一步的分享之外,亦收錄了筆者近幾年所發表的七篇文章,將同志伴侶關係經營的田野經驗分為深入訪談與問卷分析兩部分進行介紹。

二、從此岸到彼岸的研究,如何可能?

一個單純的發問「我們為什麼不來做這樣子的研究?」作為出發點,但接踵而來的質疑猶如莊子與惠子出遊的對話一般:

莊子曰:「儵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是不是只有魚才知道魚的快樂?而同志研究是不是只有同志才可以進行研究與討論?如果同志研究並非為同志朋友的專利,那麼作為一個異性戀者進入同志研究領域,成為田野場域中的他者,我們會遇到什麼樣的難題呢?以筆者過去投入台灣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維持與承諾之歷程研究,訪談15對男同志與18對女同志的經驗,在研究之初,我們首先面臨到的難題在於:在研究關係當中,作為一個異性戀者是否要清楚表明自己的身分?而受訪者會不會因為研究者的身分,拒絕參與研究?

當然,不出意料之外,我們確實面對同志朋友的質疑:「你是不是同志?」、「你對於同志的瞭解有多少?」、「你要如何進行這個研究?」、「你做這個研究目的為何?」
……畢竟異性戀者終究不是「我們」,缺乏共同戰鬥生命位置的研究者,對於同志生命的血淚辛酸似乎無法有刻骨銘心的體悟。比如說,對於異性戀者而言,男同志在溫泉、三溫暖、或是公共澡堂作為伴侶關係經營第一類接觸的生活經驗,似乎與異性戀知識所堆砌的思維模式格格不入,那麼研究此岸到彼岸的認識如何可能?看似異性戀研究者欲進入同志圈內難以跨越的鴻溝,唯其重要的關鍵在於人的主體能動性;意即人與客觀事物的關係中,重要的是人作為主體的創造與實踐精神。在研究當中,我們思考如何盡可能提高同志朋友在田野場域中的主體性,盡量避免消極、被動地受到以異性戀為主的社會處境所控制。於是在過程中同志朋友的任何質疑都是形塑我們研究的來源,至少是面對研究者的訪談邀請而非被迫式地接受。相對而言,研究者對於研究對象的認識亦非決定於「客觀」地以異性戀為主社會事實的客觀存在,或是「純粹」研究者人為的主觀因素。在彼此相互認識的過程中,誠如Jackson(1989,轉引自夏曉鵑,2002:22)所說的,唯有我們從自身經驗出發,才能進一步去理解他人;對此,研究者也必須承認對於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經營的認識,確實依舊奠基於自身的生活經驗作為研究之始。

(一)互利的訪談行為?
那麼究竟在同志研究的田野場域,異性戀研究者的進場是否透過實踐精神的開展,落實了此岸到彼岸的可能性?而其實踐過程的決定性因素,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一場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互利的行為,被研究者利用研究的資源,嘗試以各種管道被社會看見其親密關係的正面意涵,未必真正接受從研究者思維的此岸試圖認識到研究對象生活的彼岸性。對此,筆者則認為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互利與雙贏的局面,並不阻礙研究的進行,且社會研究與自然科學研究最大的差異在於:社會現象的認識與社會事實的建構,源自於研究者端看與理解的角度,不同於自然客觀的事實可以抽離研究者的角色,而這也正得以呈現社會研究豐富、多元的面貌。在實踐過程中,不容否認的,確實有受訪者願意接受訪談是為了讓同志伴侶關係經營的正面意涵得以彰顯;但是,訪談重要的關鍵仍在於「他們憑什麼相信我們?」、「為什麼相信我們?」因此,異同之間,從此岸到彼岸,我們亦跋山涉水、小心翼翼地接受了許多同志朋友的測試,作為判斷我們是否符合訪談者的資格。

記得在2004年的夏天,筆者剛投入田野工作之始,曾有受訪者在訪談之前問我們:「妳對同志的認識有多少?」、「妳知道什麼是T?什麼是婆嗎?」、「那妳猜我們誰是T?誰是婆?」當我們戰戰兢兢的回答完所有的問題,受訪者願意進行訪談的時候,這對女同志才告訴我們,如果當下我們回答不出來,或是讓她們覺得我們帶著異性戀的框架要進行訪問的話,她們便會選擇直接走人,不會接受我們的訪問。然而,透過這一次的訪談經驗,提醒了我們,作為一個異性戀者進入同志研究,必須對於欲調查的田野有基本的認識與瞭解,而非「真的」腦袋一片空白。

此外,筆者認為研究者對於研究關係的反省亦非常的重要,究竟在此一場域中,研究者秉持著什麼樣的態度?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在研究關係中,真的「價值中立」地對於客觀的事實進行描述與呈現嗎?還是僅僅只是一個「學習者」的角色,嘗試認真的傾聽、觀察,並向同志伴侶們學習,進而忠實地將自身的觀察與反省記錄於田野日誌與研究報告中?這些問題的反覆思索對於異性戀者進行同志研究非常重要,不但可以幫助我們在田野蒐集資料的過程中確立自己的研究位置,同時亦可以讓我們得以更為坦然地因應受訪者對於訪談的擔心,進而邀請受訪者在訪談之際可以多舉一些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並多作一點說明與描繪,以幫助研究者從訪談觀察與經驗感受進行理解。當然在這當中,「研究姿態」是一個重要關鍵,這是一個研究態度的問題;意即以一位學習者的樣態,謙卑地向同志朋友們學習,在其認識、理解與學習的訪談過程當中,深刻地體悟研究者與被研究者、局內人與局外人的相互性。也就是說,當研究者稟持著尊重、真誠的態度,其實受訪者是感受得到的,並且在他卅她們的能力範圍內也會很願意擔任轉介身邊的朋友與資源,協助我們進行資料的蒐集。誠如過去自己的訪談經驗可以訪問到這麼多同志伴侶,無非是透過許多朋友的幫忙,以滾雪球的方式方能達成;其中35歲以上女同志伴侶關係的訪談邀請,更是透過一對女同志伴侶參與一場座談會,當場提出許多問題之後,主動安排一個聚餐活動,提供我們從圈外進入圈內的機會與路徑。

(二)學術關懷與日常生活經驗的斷裂
或許有些人會質疑在學術研究當中,整個研究調查、理論詮釋與批判的過程,趨居弱勢的研究對象如同待宰的羔羊,永遠不知道研究者如何從現有理論觀點中對於訪談資料進行詮釋與分析,就像男同志小J在訪談後所提及的擔心一般,「我是在擔心會不會最後得到一些奇怪的結論或論述吧!例如:怎麼樣的父母互動模式容易造成同性戀的產生!」那麼其研究者與被研究者的互為主體又如何可能?

「教授變成權威來批判檢視,同志朋友往往就像小白老鼠一樣,被研究來、被研究去。研究者在要進行調查研究時,希望、要求同志朋友可以站出來。但是,當這群同志朋友們站出來之後,這些學者卻用學術的框架與視角去看待他卅她們,如此粗糙的手法,往往讓同志朋友無所遁形,對於他卅她們所擁有的社經地位、家庭、孩子等,要他卅她們如何去面對及處理?這樣的過程當中,研究者的關懷,是真的關懷嗎?還是僅僅只是限於異性戀對於性別理論關懷來研究同志族群?」(小J)

誠如上述受訪對象的質疑,學術研究的理論關懷,倘若從受訪者的經驗抽離開來,缺乏日常生活的實質內涵,充斥著僵化的理論框架,易淪為空洞的對話,最終剩下的只有手段與目的,與受訪對象日常生活經驗產生嚴重的斷裂,無法品嚐到研究中的箇中滋味。那麼究竟如何在研究的過程當中,得以更豐富、更周延地關注與貼近受訪者的日常生活,從訪談內容當中浮現出論述架構,進而流溢出訪談資料的分析形式?對此,筆者認為作為一個異性戀研究者,身處於田野當中宜放下學者應該熟稔任何知識的姿態,遇到不懂的地方嘗試進一步邀請受訪者多講一點,並在訪談中給予受訪者更多的尊重與關心顯得格外重要。對此,我想如何貼近受訪者的日常生活經驗,避免以異性戀的眼光與規範去檢視同志伴侶關係,這仍然是研究態度的問題,而非純粹理論對話與否的問題。

(三)文化優勢的異性戀研究者
至於在訪談資料的詮釋與分析層面,作為具有文化優勢的異性戀研究者,進入同志研究的田野場域,同志朋友的私生活確實容易往往淪為異性戀研究者窺視的對象,此一研究關係無論位置是在訪問者卅受訪者或是資料的分析者卅被分析者,似乎容易呈顯出權力失衡的狀態,進而突顯出如何在其研究卅被研究的位置呈顯互為主體的重要性。對此,在研究過程中,我們則以過去殖民帝國人類學者對於殖民地考察的經驗作為警惕。畢恆達(1998:34)在文章中亦曾提醒我們,過去殖民帝國進入第三世界國家進行田野研究,彷彿成了此一地域的詮釋者與代言人;直到這些第三世界國家的人民有能力與管道為自己發聲,才逐漸鬆動了長期以來所謂絕對客觀、中立的知識。那麼在進入田野的研究過程中,究竟我們與被研究者的權力關係應該為何?筆者同意畢恆達(1998:45)的看法,認為在訪談與資料詮釋的過程中,研究者往往會強調、並希望自己可以與研究對象維持著平等的權力關係;值得注意的是,過度強調彼此合作的關係,可能遮掩、模糊了研究者可以適時的與研究對象保持距離、隨時帶著記錄離開田野場域的事實,且研究者在訪談結束後,亦對於訪談結果有著極大的權力去界定研究對象的談話內容。
面對此一田野場域中研究者與研究對象權力關係的難題,筆者同意Ribbens(轉引自畢恆達,1998:478)將研究作為一種社會過程,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我們所能做的就是:誠實地面對研究中的各種困難與弔詭。同時,亦嘗試著從女性主義者對於質性研究方法的反省,避免將受訪者視為「吐出資料的機器」,進而讓受訪者在敘說的同時增能(empowering)、受益,達到互惠與互為主體的境界(游美惠,2003)。在這一段生命相互學習的旅程,我想以真誠的態度、誠實地自我檢視是跨越研究者與被研究者權力關係的不二法門。

此外,究竟作為一個異性戀研究者,稟持著真誠的態度,並且如實地對於訪談內容進行記錄與呈現,在資料的詮釋與分析過程中,是否足以客觀地呈現同志關係經營的社會事實?任何研究者對自身的有限性,恐怕是要維持相當的自覺。對此,援引文化人類學家Mead三毛亞研究一案為例來作說明:

「美國人類學家Mead隻身到三毛亞(Samoa)進行了九個月的田野調查,她指出三毛亞社會強調隨遇而安,罕見強烈的情緒反應……澳洲人類學家Freeman於1980年左右重返三毛亞作研究,並出書指責Mead的研究有錯誤……女性主義評論者Warrer認為Mead探尋女人與兒童的世界,Freeman則探尋男性菁英之間的權力關係,這使得他們對於三毛亞的瞭解與詮釋呈現完全對立的局面。」(畢恆達,1998:34-35)

可以看出兩位擁有人類學訓練的學者,針對相同的田野,卻因著各自的性別與其關懷議題視角的差異,呈顯出不同的詮釋與研究結果。那麼究竟Mead對於三毛亞社會的觀察較為符合社會事實?還是Freeman的呈現較為正確?面對豐富、多元的日常生活,作為一個研究者,在其社會事實的建構過程中,必須對於各式各樣的可能性保持著尊重與開放度,並且不斷地對於習以為常的經驗進行自身的反省,而非誰優、誰劣的問題。

(四)跨越研究的性別框架
作為一個異性戀者進入同志研究的場域當中,初步嘗試將同志伴侶關係經營此一私領域的日常生活實踐,提至學術的公領域進行討論,其最原始的動機僅在於:邁向二十一世紀台灣社會戀愛及伴侶型態正積極邁向多元化的發展(從異性戀霸權到同性、雙性戀、乃至更多元的解放),然而國內在學術、政策與諮商輔導工作各個領域,大部分仍侷限於異性戀,有關於非異性戀伴侶關係的經營型態的相關研究付之闕如,因而決定努力在此盡一份棉薄之力。或許有人會質疑以一個異性戀研究者的身分,未能充分體驗其伴侶經營的箇中滋味。但是,在學術研究或是日常生活經驗的學習與體驗層面,筆者認為可分為直接學習與間接學習,倘若今日要從事色情產業研究,研究者亦並非需要真的下海從事這個行業方能體驗與學習。此外,愛情世界被認為是跨越了國族與性別的藩籬,對於許許多多的人而言,不論其背景,終其一生都在極力地追求真愛;因此,跨出性別的框架,重新地思考作為一位異性戀研究者對於同志伴侶關係進行認識與瞭解,似乎翻轉了僅能由同志朋友來從事同志研究與同志諮商實務工作的迷思。誠如D'Ardenne(1999)所說的,從事諮商輔導工作時,關鍵不在於諮商師自身是不是同志,而是「態度」的問題。

三、在極地裡看見同志伴侶關係經營的春天
稟持著真誠、尊重與關心的研究態度,讓我們得以逐步跨越研究性別的框架,進而對於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的經營有多一點點的認識。根據筆者訪談的經驗發現,儘管同志伴侶關係的經營面對著來自法律、社會、家庭與自我認同的壓力,有著較高的社會壓力與較低的選擇性、較高的自由度與較低的分手困難度(Kurdek, 1998),亦不同於一般異性戀者可以外在力量對兩人親密關係做外部強制性的規範。但是,同志伴侶關係經營成功與否,其引人入勝之處則不在於險惡的社會環境作為外在條件,而是如同Cox(1990)所說的,倘若我們期待美好的伴侶關係,首先,我們必須相信我們的關係是美好的、可以被改善的,並且兩人願意花更多的時間培育伴侶關係。Cox提醒我們在伴侶關係經營當中,如果我們不去經營彼此的關係,關係很快地就會走到了瓶頸,產生困境,即便是兩人分手、換了另一個伴侶,亦是如此,相似的問題仍然會重複地發生。然而,面對這樣的問題,我們卻往往容易陷入自然主義的迷思(myth of naturalism),以為維持伴侶關係重要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選對了伴侶」,似乎意謂著「只要我們選對了伴侶,這個關係自然而然就會是一個好的伴侶關係」,而忽略了伴侶關係其實是會面臨到各式各樣的問題,必須花費時間與精力去經營與維持的。

相較於異性戀者,對同志伴侶而言,面對得來不易的愛情,如同是極地裡的春天,顯得格外地珍惜,且容易以具體行動積極地展現出對於兩人未來關係的規劃,意即對伴侶關係的經營有著相當的期待(Kurdek, 1995a)。即便是當關係經營有問題或衝突發生時,同志伴侶兩人嘗試努力的維持這個關係的意願,似乎亦較異性戀者來的高(Metz, Rosser, & Strapko, 1994)。誠如受訪者所說的:「那時候我問自己:『到底我還愛不愛他?』,那時候想想我真的很愛他,可是他為什麼要這樣子?然後我就想說不行,我知道他個性非常硬的……如果我不低頭,跟他說些什麼的話,那這段感情,我覺得那天可能就沒有了。」(Vincent)進而願意以「兩個人要在一起」、「經營穩定的伴侶關係」為前提,暫時放低自己的姿態,以理性討論、辯論、一方讓步的方式來進行溝通(Kurdek, 2003)。

(一)伴侶關係性別腳本(scripts)大不同
同志伴侶關係的經營最大的特色在於,伴侶雙方是生理性別相同的人,意即猶如Metz等人(1994)所說的,伴侶雙方擁有相同的性別,在整個社會化與社會學習的過程當中,彼此有著相同的生活背景,對彼此更能了解,有助於伴侶關係的經營。此外,在過去的訪談經驗中,筆者亦發現: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的經營交織著情人、朋友、兄弟姊妹、家人般的關係,如同Peplau(1982)所強調「角色彈性與互換」的概念,有時就像一樣朋友無話不談,有時就像情人一樣親暱,有時就像家人一樣相互關懷。兩人互動的角色扮演往往根據個人的意願和能力,沒有固定主卅被動、照顧者卅被照顧者的性別區分與角色扮演,較異性戀者容易選擇一種中性、無固定角色形象的相處模式,顯得更為自由、彈性與多元,且融合在一起,得以創造出兩人關係維繫的契機。誠如受訪者Derek所說的:

「我覺得去分那個也沒什麼必要……兩個人在一起沒必要去分說誰愛誰比較多……我照顧他比較多,可是他體諒我比較多,對我來說體諒就是一種照顧,所以我覺得彼此都要照顧彼此啊!」

而其展演出的權力關係亦較異性戀者更具有其延展性與多種的可能性,創造出更為平權的伴侶關係型態。

(二)「去性別化」的家務分工
在性別分工的討論上,過去的研究往往關注於男卅女、先生卅太太角色分工所造成的性別階層,及其展現其性別權力。例如:在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男尊女卑」性別刻板印象底下,在多數的台灣家庭普遍認為男性卅丈夫依然還是主要的家庭決策者,女性卅妻子在家庭內的角色決策地位並不伴隨其就業有所改變(呂玉瑕,1983),即便在現今的台灣社會,性別平權意識已為多數人所接受,但家務勞動與照顧子女的責任仍普遍落到已婚女性卅妻子身上(唐先梅,1998;莫藜藜,1997;張晉芬、李奕慧,2007);而「家庭主婦」角色的扮演更被看成是低位階、單調無變化的工作,且在經濟上是從屬、依靠於丈夫,透過男性卅丈夫的幫忙則可以間接地減輕、解除女性卅妻子的工作,甚至在家務分工上區隔出「男人的事」、「女人的事」(張晉芬、李奕慧,2007)。

然而,對於單一生物性別的同志伴侶關係經營而言,何以為「男人的家事?」、「女人的家事?」對此,我們不禁感到好奇,同志伴侶家務分工是否應以1卅0卅both、哥哥卅弟弟4卅姊姊卅妹妹5、T卅婆(Tomboy卅P)卅不分6、主卅被動、照顧者卅被照顧者卅不被分類的性別區分與角色扮演加以區分。根據過去訪談的經驗發現同志伴侶關係在家事分配上,特別強調角色的彈性與互換,猶如受訪者的描繪:

「我如果可以洗的話,那我就會說『那我洗!』那如果不行的話,就看你[指伴侶]可不可以洗?不行的話,那我們就去,拿去外面去洗!……對啊!沒有很多的家務!」(阿發)
「沒有刻意的去分!我們家……嗯!看誰有時間就比較……像譬如說怎麼洗衣服、晾衣服?就比較我會做,煮菜、煮飯……就是簡單……不會很複雜的啦!煮麵啊、水餃啊!……那些都是我做。然後,他[指伴侶]就會比較就會整理衣服、疊衣服啊!」(Ken)
其伴侶關係經營跳脫傳統僵化的性別腳本,何謂「男人的家事?」、「女人的家事?」,其家務分工的區分方式則依照彼此的喜好、個性、專長、特質、時間與公平性,透過協商與討論,形成彼此的互動分工模式,呈現出豐富、多元的樣貌(畢恆達、吳昱廷,2000;蔡宜珊,2006;McWhirter & Mattison, 1984),不同於傳統父權家庭中性別分工,認為女性容易將家務工作歸為自己的職責(Blumstein & Schwartz, 1983; Kurdek, 1993)。

四、本書內容與章節介紹
誠如上述,從研究的角度進入到對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經營的認識,可以看見在同志圈子裡面,要找到一位彼此相對眼,我也喜歡他、他也喜歡我的人,然後又覺得兩個人相處是很愉悅、很快樂的,是一個多麼不容易的緣分。在關係的經營中,同志伴侶似乎較異性戀者容易有更高的意願相信我們的關係是可以改善、可以更好的,並且用力捍衛著自己對於愛情的執著,用心經營走過的感情路。在面對多元、豐富的伴侶關係,同志伴侶似乎雙方在權力關係上,鬆綁了性別角色的界線,較異性戀伴侶容易強調平等的關係,分享彼此的權力(Kurdek, 2003)。故而,在本書的寫作上,筆者嘗試從深入訪談作為出發,以呈現同志伴侶主觀的生活經驗及豐富的動態交往歷程,再以量化的問卷調查進行同志與異性戀伴侶關係經營的比較分析,進一步澄清、瞭解同志伴侶關係組合與家庭建立,不但可補充現有學術領域相關研究與認識的不足,提昇積累同志伴侶關係經營與家庭建立經驗性研究資料,建構出豐富的理論觀點,拓展學術上視野,並且在國內親密關係研究中扮演開創性的角色,平衡學術研究與國家家庭政策的落差。

首先,在第一章〈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發展的挑戰與因應策略〉7中,主要以同志親密關係發展身處社會脈絡所承受的污名與面臨的挑戰做為起點,歸納出本土同志伴侶關係經營時所面對的問題,即法律、社會、家庭與個人等多面向的交互影響,涉及了不同力量的相互拉扯、角力、辯證與衝突。然而,為降低對伴侶關係的影響,同志伴侶在其親密關係的經營與互動中,亦發展出兩人抗壓與爭取認同的因應策略,包括:(一)以承諾典禮的形式劃分伴侶界線,延伸「親戚關係」的概念,重構社會網絡,形塑特有的共生族群意識。(二)伴侶關係相互扶持,交織著朋友、家人般的關係,創造共同的經驗與回憶,開展兩人關係維繫的契機。(三)逃避隱瞞,以地理作為區隔,單身作為訴求,並對父母親進行反哺教育,爭取同志情慾流動的可能,以延續兩人得來不易的愛情。

第二、三章聚焦於「台灣同志的擇偶路徑」8的討論。第二章〈同志尋找伴侶管道的轉變〉嘗試從將個人尋找親密關係建立的管道,放在社會–歷史發展的時空脈絡中進行理解,以呈顯不同時期的社會風氣如何影響私人親密關係伴侶的選擇管道,作為同志伴侶關係建立的前理解基礎。在15對男同志與18對女同志的交往經驗發現,90年代以後,伴隨著社會變遷與電腦科技的進步,網際網路逐漸取代實體空間的紙筆通訊交友方式,成為重要的傳播媒介,逐步打破過去同志間相互聯繫的時空限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00年以後,儘管同志尋找伴侶的管道日趨多元與分眾化,呈現出世代的差異;但礙於同一性別的伴侶組合,未能以外在生理性別作為伴侶身分的辨識,多數同志傾向以網際網路、第三者作為介紹,或以同志社群聚集之處作為關係建立的主要管道,免除身分辨識的困擾。至於男、女同志尋找伴侶管道的差異,本章則從情慾空間、地緣性鄰近性、人際資本三個層面進行比較分析。

第三章〈同志伴侶的擇偶偏好〉主要透過15對男同志與18對女同志的交往經驗作為出發點,探討究竟什麼原因得以讓同志願意離開獨身狀態,選擇進入一個承受社會污名的伴侶關係?其擇偶條件為何?並相互對照性策略與社會交換理論的擇偶偏好論述,作為同志伴侶關係建立的前理解基礎。研究結果發現:(一)同志伴侶關係的建立,面對未來的無法預測性,無論是積極地為了避免將來的後悔、無法克制要求自己、強調關係的建立在於傻勁與衝動,或是消極地「走一步、算一步」,均意味著伴侶關係組成與建立所帶來的報酬大於獨身狀態。(二)在性策略擇偶偏好上,同志對於伴侶外在形式的擇偶偏好看似與異性戀者無異,但事實上,就其擇偶的實質內涵,同志未以生物性的生育繁衍作為伴侶交往前提,其審美內涵與標準伴隨多元化的性別角色,呈現出更為豐富且異質的樣態,與異性戀者強調生物性的性策略觀察意涵有所差異。(三)在社會交換理論的層面,同志與異性戀擇偶市場中可交換的資源並無性傾向的明顯差異(包括年齡、經濟、個人外在形象、內在特質與社會條件等),二者主要不同之處在於,同志低度的外在社會支持、高度的自我認同,以及彈性且「去性別化」的角色分工。

第四章〈女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發展歷程之研究〉9分析10對固定交往一年以上的女同志伴侶深入訪談資料,進一步從相識、相熟、到伴侶關係經營與維持三階段,探討女女之間親密關係建立的可能性,彰顯出女同志伴侶親密關係發展的動態歷程,以及其伴侶關係經營的特殊性(包括:呈現若隱若現、純粹而黏膩的伴侶關係、多元彈性的性別角色)。其女同志與異性戀者伴侶關係:(一)相似之處在於,女同志在伴侶關係發展三階段與異性戀婚姻市場中社會交換論的投資模型無異,即便面對兩人不同生命週期的差異,亦努力學習接納對方,謀合出兩人互動的溝通模式。(二)相異之處則礙於一般日常生活的社會規範排除了非異性戀伴侶關係,女同志關係發展相識階段,便面臨不知如何進行表白的不安與掙扎,其若隱若現的伴侶關係經營,更加深彼此的不安全感。同時,亦因為高度的期待,引發對於關係高度的注意與緊張,呈顯出女同志純粹且黏膩的伴侶關係,以及追求平等關係的氛圍,共創角色扮演的彈性協調,作為雙方對抗外界的反應。

第五章〈從同志伴侶關係經營的衝突處理談權力關係〉10討論8對男同志、12對女同志伴侶的衝突處理歷程,筆者嘗試從性別角色與文化規範進行檢視,進而延伸其伴侶關係經營的權力關係,探究其互動的微妙差異。研究結果發現:(一)在衝突議題上,不同於異性戀夫妻,面臨夫家財產、從夫居、與子女等衝突議題,彰顯出同志伴侶衝突議題關注於兩人互動的純粹性。(二)在衝突處理方式及結果上,同志伴侶關係經營抽離了「生理性別」的差異,較異性戀者更容易產生高比例的可協調性,並且以「要在一起」為前提,朝向兩人溝通為目標,進行討論與協商,創造平等的伴侶關係型態。(三)在性別角色與權力分配層面,相較異性戀者,同志伴侶雙方擁有相同的社會化經驗,在其關係經營的角色扮演與資源分配上,有助於彼此的相互瞭解,更能呈顯出更為平等、多元、有彈性的性別角色扮演,進而彰顯出同志伴侶權力分配的流動性。

第六章〈同志伴侶親密關係承諾維持之初探性研究〉11起開始進入量化研究的範圍。本章作為台灣第一篇以問卷調查方式的蒐集資料,初步嘗試跨出過去以傳統質性訪談的方式進行同志伴侶關係研究,透過網際網路、社團、朋友介紹等立意取樣,兼以滾雪球的方式找出目前已經交往六個月以上的同志伴侶218位,呈現二十一世紀台灣社會戀愛與伴侶型態的多元化發展。在男男、女女同志伴侶承諾維持影響因素的多元迴歸分析中,其研究結果驗證Rusbult的投資模型。

第七章〈已婚夫妻、未婚情侶與同志伴侶關係之比較研究〉12嘗試從多元的伴侶關係與家庭型態,對於388位已婚夫妻、400位未婚男女與218位同志伴侶關係的經營進行問卷調查比較分析,嘗試探究其不同伴侶關係型態的異同之處,呈現伴侶關係與家庭型態的豐富性。其研究結果發現,無論是已婚夫妻、未婚情侶或是男、女同志伴侶,其價值觀相似度、自我揭露、信任與愛的投入程度愈高,衝突頻率與外在其他可能對象之吸引力愈低,關係滿意度亦會隨之愈高。若從異性戀與同志伴侶關係的差異性檢定來看,以女同志伴侶最為重視伴侶關係的自我揭露、信任、愛與關係滿意度。

第八章〈同志伴侶諮商輔導實務工作的省思與建議〉13綜觀過去的研究經驗與筆者自身的諮商輔導實務工作經驗,嘗試從相互信任的諮商關係、伴侶關係經營、角色扮演與性別差異三大面向,提出十點具體的建議:(一)諮商輔導工作者的認識與瞭解。(二)諮商輔導工作者的自我覺察。(三)完全接納與尊重的態度。(四)關係經營的特殊處境與身分認同危機。(五)重新檢視同志擇偶的意涵。(六)伴侶關係的發展階段及其個人生命階段。(七)不同世代生命歷程的異質性。(八)性別與去性別化的角色扮演。(九)男同志伴侶的權力與競爭關係。(十)女同志伴侶的高度依賴問題。

 
 
*3/12《衣櫃裡的親密關係》+《酷兒的異想世界》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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