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工坊 2024/04/03~08/28 Irene Freeden & Meg Harris Williams【後克萊恩學派理論、臨床及討論26講】zoom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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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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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別怕:關心目睹家暴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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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apeutic Work with Perpetrators of Sexual Abuse
 
作者:約翰•伍茲(John Woods)
譯者:魏宏晉等
書系:Selfhelp 022
定價:380 元
頁數:304 頁
出版日期:2012 年 07 月 27 日
ISBN:9789866112515
 
 
【第三章】青少年受虐與施虐者心理治療的一般性主題

到目前為止,我一直在探討一個能夠把系統論、認知行為論及心理動力論中的元素等整合起來的取向。因為較不強調「客觀」(objective)現實的解釋,而更強調理論所展現的信念系統功能性及相關性,或許可視之為「後現代」(post-modern)取向,此一觀點的核心在於觀察者的位置及對臨床問題的參與。兒童精神病學接受新的哲學思想,如提米米(Timimi, 2002)請大家放棄腦海中的理論框架,改採開放態度面對兒童、家庭的故事。在之後的章節,我將詳細介紹個案史,這些個案史解構了「青少年加害人」(young abuser)的形象。在本章稍後較短的分享中,我盡力提供關於青少年與其治療師之間的互動實例,以呈現一些使雙方達到目前成效的影響力。

欺凌與被欺凌

青少年施虐者可能覺得是被迫來參加諮商,尤其是在治療初期或評估階段。然而, 隨著移情現象開始萌芽與發展, 治療過程中也可能萌生被迫的感覺。

賀森,14歲,身形較同齡的孩子大,強迫7歲妹妹性交,似乎只發生一次,因為妹妹讓媽媽看到她流血了。警察對賀森加以訓誡,並將他帶離原生家庭。他曾因難民身分在幼年經歷與家人分開,對被收容安置非常苦惱。他本身似無受虐史,很快就變得傲慢且威脅安置社工。我受託來評估他可否返家,以及能否藉心理治療來幫助他。當我第一次見到他時,他憤恨不平地抱怨,控訴他是如何只犯一次的錯誤就遭到嚴厲懲罰,他承認那行為很不好,保證絕不再犯。他問:「為什麼沒有人相信我?要怎麼做才能說服別人?這非常不公平!」顯然,他認為自己是受害者。當我問他是不是認為自己所受到的傷害比妹妹還來的大,他怒目直視瞪著我,我以為他要打我,我又問他是否覺得我在指責他,他回答是並認為我在諷刺他,接著又說他知道做錯了,但就是不明白事情為何會發生。

我們開始討論細節,不是針對「為何會發生」,而是事情是如何演變至此。這兩句話雖簡單,但卻有關鍵性的不同,而且我發現反覆強調其中的不同對治療有幫助。第一個問句是個案常常無法回答的,至少在治療的早期階段,而第二個則可提供有用的脈絡信息,也就能夠透露性侵害行為的意涵。賀森顯露威脅表情,我聽說他對社工非常有攻擊性,他稍微能夠連結到對父親的恐懼,但更深層的恐懼是來自過去遭到遺棄和未受保護的事件,雖然這些事件看似影響他父母更甚於他自己。這個過程當然不很平順,因為有時他會認為我在攻擊他,立刻就出現攻擊態度,這個現象和他曾怨忿地承受被父母拒絕的創傷略有關聯。他發現他的專橫態度,也就是因為害怕表現脆弱,而對自己需求一意孤行與侵害妹妹有關。因此他性侵害妹妹,不再是一個獨立、難以理解的事件,而是一件可以承認,甚至可以使他的性格改變的東西。不同部分的他可以對話(詳如前述之創傷成型系統),是建立在他對治療師的移情上,認為治療師代表著遺棄(也就因此欺凌)的父母形象。

我建議在他願意接受並執行治療課程之前不應返家,他非常不能接受。這使我們重新回到潛在的虐待關係中,我被視為逼迫他就範的人。然而,數月後他才明白到,我也能聽到他在人際上、思想上及性議題上內心匱乏的痛苦感受。當外在的合法權威約束並抑制了他內心的霸凌者時,他受到欺負的自我也獲得了承認。

雖然治療得以進行,最終也有好結果,然而初期階段拒絕觸及防衛機轉時敵意的火花,在其他結果並不理想的案例中也不少見。拒絕是施虐者第一道防衛,可見於不同的形式及程度,卻總是建構出欺凌卅受害模式。治療師馬上就面對抉擇,是該接受其對責任的規避或將責任化為最小,讓個案認為已經成功使治療師轉為中立;抑或繼續挑戰個案,成為個案眼中的壓迫者。這兩難困境無法完全避免,藉由傳統精神分析技巧中治療師的「中立」(neutrality),或除了治療之外不與機構接觸的方式當然更無法避免。移情作用絕對會使欺凌卅受害這種基本的成對模式,在治療關係中以任一種方式發揮出來。

瑞克,11歲,治療時有個階段老是大搖大擺地走進會談室,將沾滿泥巴的鞋子直接掛在我桌上,當他忽視我要求他不要這樣做時,我覺得相當無力,並說出當下的感受,就好像他受到侵害時一樣,沒人幫助他、沒人聽到他。他對此感到氣憤,因為他堅持我不應該提到有關侵害的事(我的詮釋實際上已成為一種侵害的形式)。他更進一步測試我的包容力,離開會談室並躲在診所的角落。在督導的協助下,我逐漸發現,這些挑釁行為會在因護送安排不足下導致會談暫停或延後時發生。我替他詮釋:他本應該穩定且準時地來治療,而當事情出錯時,或許會覺得無力,也或許他會對我未確認戒護安排而生氣,如此詮釋有助於讓他平靜,並重新建立我們在治療中溝通的管道。

當受到攻擊時,人人都會被反擊的念頭給引誘,而治療師則是以詮釋來防衛。這些青少年的過去經驗,讓他們很熟練教老師、機構社工或其他照顧者手忙腳亂,以致於複製虐待關係(sado-masochistic partnership)的形式。治療師的工作不是避免這種衝突,而是希望能以與孩子先前所經歷的不同方法來面對。平等權的原則須傳達給兒童或青少年,不是為了表示地位的平等,因為這是錯誤的,而是一種相互尊重的感覺。隨著時間,這些青少年所經驗到的,將減緩過去的委屈和無力感。

治療關係的界線

在快放暑假前,大衛(15歲,身形相較同齡者略小)拿著午餐躲在沙發下,得意地說:「你抓不到我!」他嘴上咬著巧克力,對我嘲笑說:「比男孩的陰莖好吃。」我說他將離開我一陣子,去尋求東西來填補空缺,或許是巧克力,也或許是男孩的陰莖。他從沙發下出來,認真地說寄宿學校裡的一個男孩讓他覺得擔心,因為那男孩疑似在跟他調情,「他不停地邀請我跟他一起去樹林裡。」

隨著他透露更多,我逐漸擔心這事已超出治療界線,因此告訴他,他的社工需要知道這事。大衛抗議並表示他多希望沒有告訴我,這事是一個謊言,是被過度誇大的,那個男孩會打他,他之後就不得不經歷「可怕的警察問訊」,他會被踢出學校等。他懇求我不要告訴其他人,但我向他解釋為什麼我認為這事需要有別人知道。他威脅從現在開始拒絕治療,並憤然離開。我在一星期內就告訴社工,社工處理了此事。之後,大衛同意讓人帶他來參加下一次的治療,並承認他的確需要成人的協助,以免陷入他不想要的性情境中。

截至目前的治療,大衛已形成一種對他很重要的依附關係,這是他第二次長時間地中斷會談,他以穩定的速度與我保持距離,並躲在沙發下自成一世界。我覺得被他排斥,對他為了可以把什麼東西放進嘴裡得意感到反感,如果可以幾周不用看到他,我反而覺得輕鬆。當他說出有男孩想要帶他去樹林裡做愛時,我們可以說這是他用來抵禦被這個「樹林」(Woods,譯按:Woods為本書作者之姓)遺棄的感覺,將分離轉化為性邀約。當我告訴他我們必須遵從外在現實(external reality)時,也就是實質上拒絕了他,他嘗試扭轉情境,離開治療室或威脅要拒絕我,當下我成為被遺棄的那一個。

治療師在治療室外處理他的擔憂,難道不應該在治療關係裡藉由解讀大衛話語中的意涵處理?這是個好問題。大衛對我生氣及被背叛感,似乎意味著該議題應留在治療室中處理。另一方面,大衛在治療初期已被告知保密協議的侷限,亦即如果有涉及兒童保護議題將會告知社工。當他告訴我疑似將遭受侵害時,這可能是他不自覺地希望能夠動員身邊的成人,來提供他所需要的掌握感。同時,他藉此創造一個情境,相較於先前在沙發底下自我封閉的世界,他在這個情境中可以較直接地表達對我離開他所感覺到的憤怒。

前一章所提關於精神分析治療的修正,是可改變扭曲的治療關係,這種扭曲關係會濫用隱私和保密原則,形成使施虐現象在某些家庭或機構中能夠繼續存在的祕密性(所謂機構,是指如大衛被趕出家後,再度遭受虐待的兒童之家)。治療的相對開放的作用,就如同外化對話扭轉「創傷成型系統」固著又緊密角色的方式一樣(Bentovim, 1995)。假使治療師未準備好,又不知該如何回應,這次事件可能有非常不同的結果,我會被捲入重複的虐待和遺棄情境,而導致極大的焦慮;如果不採取行動,將是對大衛的另一次遺棄,遺棄在不正當性行為的曖昧慰藉中。

當然,治療的限制和界線這個主題遠比上述情境來的更普遍常見,也包含更多來自青少年測試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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