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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心理治療外的治療法─承認神的存在,覺察過去對自身造成的心理傷害
書序作者:沈勝昂(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 長久以來,一般物質使用(如飲酒)是人類生活中常見的社會行為與活動。科學研究指出,透過物質使用會改變個人情緒或意識狀態。儘管如此,在常態的社會框架中,物質使用顯然並未被視為一種個人不良行為或惡性的習慣,反而是一種社會能力或社交技巧的展現。常見的物質有菸草、酒精、咖啡因飲料,甚至大麻(限特定的地區),人們經常使用來提振精神、保持清醒、放鬆,或降低焦慮、甚或減低疼痛感。然而也因為各種物質存在的普遍性,以至於常有頻繁(如每天一次或數次)使用的情形,導致個人對物質的使用逐漸演變成難以掌控。若使用情況超過一般常態標準,會傷害個人自身健康;過度濫用或重度依賴者也會達到無法正常生活的程度。
原是常態的庶民生活社會與行為卻變成難以控制的物質使用狀況。失控影響且破壞了個人的生心理狀態,成癮者必須一再使用(即重複行為),否則會產生負面生理或心理反應,進而影響工作能力,造成無法負責、危及人際關係等的問題。一般而言,社會多認為「無法掌控(如飲酒)」這是個「人」自身的問題,多以個人品行或道德敗壞的批判居多,輕者如「酒品不佳」、「爛人」;嚴重者則以「酒鬼」、「酒癮」稱之。個人「行為不良」自然是「行為改善」,變成「好人」即可。只是這種「行為好壞」、「好人壞人」單純的道德或個人行為選擇,無關疾病或醫療的觀點,從目前酒精濫用或相關物質濫用愈形嚴重的發展而言,這種道德教育性質的「標籤」、「教條」著實毫無建設性的裨益,幾乎無助於濫用物質、物質依賴的改善。
本質上,毫無疑問,人是行為的主體,「人」「喝酒或不喝酒」,理應可以自己決定,但實務上卻不盡然是如此,當這個「喝酒行為」的決定跟個人身體、心理、社會文化、生活環境相互交錯的影響下,「喝酒行為」的發生卻變得異常的複雜。近年來,國內所面臨的物質使用(含酒精)現況惡化,除了現象上日益攀升的「飲酒」或其他「物質使用」比例造成社會與政府大量成本的付出外,臨床上酒精(物質)「戒癮治療」成效也未見顯著的改善,顯見醫療的介入並沒改善「人」「掌控」喝酒與否的能力,「人」自己對「物質使用」失去控制力,這對傳統的心理治療「以人為主體」無疑是一大挑戰。本書雖然以傳統心理學主張,即早年發展缺失(如被忽略或虐待)為成年後「偏差或疾病」行為成因的心理病理觀點為根本,但一反過去的心理治療模式,本書導入「造物者(如上帝或神)」對「人」的掌控「力量」,讓「物質使用成癮者」看見自己在酒精使用行為上的「無能」,承認有「神」的存在,藉此「覺察」不良過去對自身造成的「心理」傷害。在這個「覺察」過程中,透過與「造物者」的「醫治」關係,使得「人」與「神」在保護的關係裡,可以檢視自己的身心問題,特別是那些造成自己飲酒或物質使用的根源,將自己過去以來的傷害在這「人-神」的關係中,得以讓「自己」重新建造(或治療),成為一個健康的自己。直白地說,這是一個透過「神」來empower(交付能力給)「人」對「自我」進行「心理治療」的過程,讓人重新成為新造的自己。
除了治療取向不同於傳統心理治療外,本書在說明理念的同時,也對應著治療的理念提供了許多豐富的「治療實務」活動。這些操作活動都有詳細的引導與說明,具高度的實作功能,可以說是「理論」與「實務操作」兼具的專門好書,相當值得心理治療專業實務人士參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