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與有》譯著再版代序 書序作者:關永中(前臺灣大學哲學系教授) 喜聞陸達誠神父譯著《是與有》再版,它讓我聯想起昔日陸爸與我曾多次在輔大校園一起散步散心的回憶,所聊及的話題即使不盡是馬賽爾哲學,至少也相應著馬氏的分享精神;為此,我也樂於為其譯著的再版代序。為方便整理思緒起見,茲把內容濃縮成一個標題兼四個項目如下:
形上 日記 之二 :《是與有》 壹 貳 參 肆
壹、形上/Metaphysical 人是形上的動物,常問及存有的整體。形上學意味著問最徹底的問題,而指望著最徹底的答案。形上學把每事每物都放進存有的整體視域去,企圖從最終極的根基上獲取最深層的底蘊。馬賽爾渴望存在地體證主體際性,把人放在存有的大前提上領悟宇宙人生;其《形上日記》之得名就是為求凸顯作者對人、地、事、物的徹底質詢,而希冀獲取徹底的回應。
貳、日記/Journal
外文Journal一詞看來也可譯作「日誌」,但「日誌」與一般「日記/Diary」呈現若干微差:「日誌」較記載公開場合、公事、要務;「日記」則偏重於書寫私生活情狀,甚至個人隱密的情念,一般只留給自己收藏與閱讀。人有所思念、有所遭遇,唯恐遺忘掉,遂下筆書寫,形成日記,但沒有特殊意願非要完成所想及的脈絡不可;馬賽爾寫《形上日記》也本著如此的心態來著筆。
為一般人而言,「日記」不準備拿給別人觀看,除非對方是親朋摯友,可向他(她)剖露心聲,否則會感到個人的隱私被揭發而不悅,如同沙特《存有與虛無》所言之:一己的「主體/Subject」被偷窺而被約化為別人的「客體/Object」,我唯有以怒目仇視試來回應,反過來把對方約化為自己的「客體」。
然而,馬賽爾寫《形上日記》,並不介意我們去閱讀,即使其中蘊含了不少個人經歷與情念;相反地,他願意把自己的心靈拿出來讓我們分享,在迎接我們臨現當兒,與我們共同築起「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的融通。
參、之二/ Book Two
馬賽爾以《形上日記》做總標題之著作有三:其一出版於1927年,本身不具副名;其二出版於1935年,副名為《是與有》;其三則出版於1939年,以《臨在與不死》作副標題。
第一冊《形上日記》是為馬氏哲學著作的首席,其他後出作品皆算此書思維的延續、整理與擴充。它率先批評黑格爾式唯心論的不著邊際,在而努力開出存在現象學對人主體與際性的重視,是為一部艱深難讀的典籍。
第二冊副名《是與有》,除了標榜「是」與「有」的關連與對立外,尚引述馬氏個人的皈依天主教一事,情節感人。
第三冊則副名《臨在與不死》,若干篇幅涉及主體際性的彼此臨在,與導致深厚情誼之超越生死,內容扣人心弦。
肆、《是與有》/Being and Having
落實在第二冊的兩個關鍵詞而言:首先、「有」一詞有其客體面與主體面;其客體面是對象所保「有」之性質(i. e. What One Has),其主體面是主體之擁「有」(To Have/To Possess)傾向。相應地,「是」一詞也有其客體面與主體面;其客體面指對方之個體之存有本身(i. e. What One Is),其主體面指與對方共有共融,讓對方自由發展其存有(i. e. To Let One Be)。
簡約言之,馬賽爾較側重「有」與「是」之主體面:「有」(to Have),就是取擁有,去伸張個人的擁有權;「是」(To Be),就是與對方共存共融。在融通之分享彼此之存有。較詳細地說,「有」與「是」分別含有以下之意義:
一、「有」之涵義 (一)、擁有義(Having-as-Possession) 去擁有(To Possess)一物,就是去把它據為己有,外人不得染指。 (二)、含有義(Having-as-Implication) 只掌握對方所含「有」之性質(i. e. What One Has),而未及掌握他的存有(i. e. What One Is)。 (三)、外在義(Externality) 去擁「有」一物,即同時表示此物不與我絕對同一。它是我心靈核心以外之事物,但又不是絕對外在於我的範圍,我至少擁有它至一個相當密切的程度,只是我無法把它營構成我之所以為我的核心;我無法消除我與它之間的隔閡,無法確保它不離我而去。為此,我產生一份患得患失之不安全感,嚴重者可導致神經衰弱。 (四)、自我中心義(Auto-Centrism) 去「有」一事物,就是以征服者的姿態來面對一物,i. e. 我處在「自我中心」立場來考慮我的「獵物」。然而,關係是「相互性」的(Reciprocal):我愈是「自我中心」,則對方愈凸顯它的對方性(Otherness),i. e.「別者之為別者」(Another as Another),愈叫我意識它與我對立而不絕對與我同一,為此,「自我中心」同時是「別者中心」。
二、「是」之涵義 反之,「是」的心懷,卻能孕育、培養、修復、或填補「有」所無從浸潤的界域;「是」蘊含以下的涵義: (一)、讓自由義(Being as Letting-Be) 我不在乎佔有(≠Having as Possession),而只讓對方自由發展其存有(To Be=To Let One Free To Be)。 (二)、個體性義(Being as Ipseity) 不在乎專注對方之性質(≠What One Has),只在乎欣賞對方之獨一無二,不容取代之個體存有整體(=What One Is)。 (三)、分享義(Participation) 不再彼此見外(≠Externality),而與對方「共存共融」,體驗彼此之「臨在」(Presence),共分憂樂,共剖心曲。 (四)、融通義(Communion) 超出「自我中心」與「別者中心」之對立,跳出自我,一方面投入地參與對方之存有,另一方面歡迎對方進入我心靈深處;在互相之「召喚」(Invocation)與「回應」(Response)中有對等之融貫,共同創造出更豐盈之生命。 謹以上述的提示與讀者分享,盼能一起參與《是與有》的庫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