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膚淺的前提,只能導向致命的錯誤:《民族的虛構》譯序 書序作者:林暉鈞 以下所說的想法,都受限於我個人的知識與直接經驗。
不論宗教、性別、年齡,大多數人(當然不是全部)認識世界的框架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認為「追求利益是驅動、規範人類行為──不論個人或團體──最主要的動力」。妯娌姑媳互相指責對方自私;左派人士譴責資本主義為了利潤而剝削勞工;而許多人解釋,性騷、性侵犯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換句話說,我們認為「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傷害別人」。
真的是這樣嗎?真的只有這樣嗎?
在紹興社區的土地紛爭中,遭到台灣大學迫遷的紹興社區居民就是這樣想的。所以除了訴諸輿論的同情之外,他們絞盡腦汁,尋找在不需要迫遷居民的狀況下,不會影響、甚至可以增進台大利益的方案。但是台大完全不為所動,堅持用訴訟排除居民。終於經過十幾年,居民老的老、死的死,剩下來的失去家園,流離失所,還要賠償數十萬的「不當得利」。而台大獲得完全的勝利之後,真的依照原訂的計畫將土地交給建商開發,獲得十幾億的新台幣了嗎?不,沒有。趕走所有的居民之後,台大毫無作為,讓那塊土地成為雜草叢生的荒地。台大真正要的是什麼?
中共宣稱他們之所以武力威脅、恫嚇台灣,是為了打擊台獨勢力,收復台灣,因為「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他們付出可觀的成本,所達到的卻與他們宣稱的目的正好相反。國共和解、中國開放之後,台灣的資金、人才大量湧進中國。商人看到商機,還沒斷奶的文人投射母親的形象;更多的一般人,不論是為了拓荒冒險或緩解鄉愁,總之對中國充滿幻想。如果中共持續釋出善意,甚至什麼都不做,兩岸早就統一了;所謂的台灣意識,根本是中共親手培養出來的。他們追求的到底是什麼?
的確,「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傷害別人」,但不只這樣。更多的時候,「人為了傷害別人,不惜損害自己的利益」。不論團體或個人,而且不限於窮凶惡極的罪犯。傷害別人的衝動存在於大多數人身上,包括狀似無害的「善良百姓」,包括你我。很多人說,人之所以傷害別人是因為缺乏「同理心」,但這是自欺。大部分虐待媳婦的婆婆都曾經是某個人的媳婦。正因為能感受到對方的痛苦,所以樂在其中。只是這個事實太過沉重,大部分人不願意承認而已。
我當然是在借版面控訴,但不僅如此。我也知道「人性」很複雜,不像我說的那麼簡單。但我想表達的是,在提出任何倫理的主張、擬定任何對策之前,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這個問題:「人到底是什麼樣的生物?」而且我們必須知道,任何答案都只能是暫時的;我們不能停止觀察、思考、實地研究。膚淺的前提,只能導向致命的錯誤。
這就是為什麼我選擇將這本《民族的虛構》翻譯成中文的理由。至於其內容如何,就讓作者小?井敏晶先生自己說吧! |